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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社会建设信息化的实施意见
2012-09-11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粤发〔2011〕17号)精神,加快推进信息技术在社会建设领域中的应用,提高社会建设信息化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以信息技术促进社会建设体制机制创新

  

  (一)以信息技术促进社会建设决策机制创新。发挥信息网络对科学决策的支撑作用,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收集民众意见、汇聚民众智慧、沟通社情民意,拓展政府公共决策的群众参与渠道。提高政策制订工作透明度,形成网上调查、意见征集、政策公示等机制。“十二五”期末,实现可上网公开政务信息全部网上发布,80%以上的非公开政务信息由政府部门共享。

  

  (二)以信息技术促进社会公共服务模式创新。扩大信息技术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中的应用范围,建设“一站式”服务平台,构建覆盖面广的公共服务体系。运用信息技术强化对公共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绩效考核,推动绩效持续改进。大力推进网上审批、并联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十二五”期末,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90%,非行政许可的政府服务及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80%。

  

  (三)以信息技术优化社会建设市场化功能。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政府服务外包,支持企业参与社会信息化建设,提供多样化信息服务,以社会化和专业化的信息服务推动社会建设、公共服务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加快发展产业关联度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信息技术服务产业。

  

  二、强化信息资源整合和共建共享

  

  (四)完善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库。推进公益性、基础性公共信息资源库建设,实施公共基础信息共建共享工程。整合公安、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相关信息,建设全省自然人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库。整合工商、税务、质监、统计等部门相关信息,建立企业法人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库。加快建设全省城乡规划空间服务信息平台,建立省级城乡规划空间信息中心系统,强化全省城乡规划信息系统集成。以地理空间信息库为基础,叠加人口、企业、自然资源、宏观经济等信息,形成全省政务地理空间公共基础信息平台。以记录企业、个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信息为主线,整合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行业组织的相关信息,形成信用公共信息资源库。

  

  (五)加强党委系统信息化建设。围绕纪检、组织、宣传、统一战线、信访、政策研究、文史研究、群团组织、机关建设等职能工作,建设面向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业务需求的应用系统。围绕党务公开、宣传教育、动员群众、通达民情、汇聚民智、解决民忧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党委系统基于互联网的公众网站。

  

  (六)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建设信息交换共享平台,构建覆盖全省的信息交换体系。按照“一数一源”的原则,以自然人、企业法人为核心,强化对各类信息资源的规划和整合。以业务协同应用为重点,以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为支撑,条块结合,建立与各级政府管理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的社会管理综合信息服务系统,提升业务协同水平。

  

  (七)推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汇集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新闻媒体等有关信息,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支持和信息服务。推动公共政务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为企业和公众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加大向欠发达地区和社会困难群体提供信息服务的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对允许加工利用的信息资源进行增值利用。

  

  三、加快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

  

  (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就业信息服务体系,推动就业信息全省联网,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发布和动态监测,促进就业信息服务向乡镇、街道和社区延伸。以社会保障“一卡通”为核心,建立和完善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等各类保险信息化体系。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灾害救助、残疾人社保关系转移、异地退休人员管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和养老保险权益查询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九)建立医疗卫生信息体系。建设省、市二级卫生信息平台,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村医疗合作保险、药品监管和综合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整合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和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制定发放标准化居民“健康卡”,实现全省医疗卫生系统的互联互通,以及与有关部门业务系统的信息共享。

  

  (十)实施教育信息化一体化工程。加快推进广东省教育云服务中心和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教育管理信息化工程,推进教育基础数据库和师生电子档案建设,逐步建立全省一体化的教育电子政务、电子校务体系,实现教育信息全程跟踪。“十二五”期末,全省中小学互联网接入率达到100%。

  

  (十一)实施公共事业综合服务一体化工程。推动水、电、煤气、交通等公共事业服务信息化,实现交通违章、社会保险、公积金、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通信费等多领域公共服务一体化、便捷化、智能化和个性化。

  

  (十二)实施人口数字化综合服务管理工程。构建涵盖全省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等内容的人口管理“一盘棋”工作格局,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作,建立人口动态数据长效维护更新机制。建设人口宏观管理决策服务系统,实现人口动态监测、宏观管理决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和人口安全预警预报的信息化和规范化。

  

  四、加强公共安全监管领域信息化

  

  (十三)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加强对关系社会稳定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信息化协同监管,推进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应用、管理及相关资源共享,提高社会管理动态化、精细化、网络化水平。继续推进多级综治维稳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着力构建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的社会治安动态打防控新体系。提高对社会重大活动的信息化保障能力。

  

  (十四)推进公共安全信息化体系建设。加强对食品、特种设备、危险品、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化监控,加快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报送,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的质量监督和追溯信息化,实现对食品和药品安全的有效监管。构建以数字证书认证为基础的网络信任体系,建设政府信息安全监管中心。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安全技术和产业,逐步建设可信计算平台。制定我省信息安全相关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安全人才引进和培养。

  

  (十五)提高应急体系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群体性事件、生产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综合信息指挥机制,推进省应急平台与各地各有关单位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快应急平台数据库建设工作。加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制订政府信息安全应急预案,构建紧密联动的网络应急响应体系,提高信息安全事件的整体应对能力。

  

  (十六)建立社会信用管理信息化监管体系。推进信贷、纳税、食品安全、房地产、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管理、商贸流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拓宽信用信息采集渠道,推进个人、法人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提高监管水平,加快推进企业信用网络升级改造。

  

  五、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十七)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重点推进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云浮等地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加快建设珠三角无线城市群,建设第三代无线通信网、宽带无线接入网、无线传感器网相融合的网络应用体系。推进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加强地理空间和卫星信息技术应用。大力推动云计算智能基础建设,建设一批云计算中心和公共云、政务云基础服务设施,加快智慧化技术在城市建设中的应用。“十二五”期末,全省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0%,无线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65%,家庭宽带普及率达到65%,家庭上网平均带宽达到30兆比特每秒。

  

  (十八)推进物联网应用。加强民生、环保、市政、公共安全、建筑、城乡规划等领域的智能服务。加快实施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安全监管、智慧市政、智能家居等工程,建设面向未来生活的智能家庭、智能楼宇、智能校园和智能社区。重点推广面向社区的数字城管、综合治税、智慧商务等。

  

  (十九)加大智能社区建设力度。建立社区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中心,建设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一口式受理、一窗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实现社区日常管理、社区公共服务、社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智能化,推广交费易、物流配送、一刻钟商圈等社区智能化商务服务。“十二五”期末,街道(社区)80%以上公共服务事项实现信息化办理。

  

  六、加快推进农村社会建设信息化

  

  (二十)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信息服务站点建设,鼓励电信运营商加大对农村信息基础设施的投入,大力推广电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脑等信息终端在农村的应用。推动农村三网融合,建设无线田园,形成覆盖面广、功能多样、高效便民、运转协调的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十二五”期末,乡镇和行政村50%以上公共服务事项实现信息化办理。

  

  (二十一)完善农村综合管理服务信息体系。加快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劳动力资源配置、农业生产经营、公共事务管理、村务党务财务公开、基层政权建设等方面的应用,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科技文化、医疗卫生、培训就业、市场动态等信息向农村传播。

  

  七、加强网络问政和虚拟社会管理

  

  (二十二)加强网上政民互动。加强各级政府网站建设,完善网站服务功能,逐步在县(市、区)级以上政府部门建立网上互动交流栏目,开通网上咨询、调查、听证、监督、信访等业务。积极组织网民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建立健全网民意见办理运行机制,鼓励有关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通过博客、微博、网上社区等方式拓宽便民服务渠道。

  

  (二十三)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加强网络舆情研判,主动应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线访谈活动,县(市、区)级以上党政部门要逐步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制度。

  

  (二十四)加强和完善网络管理。健全互联网管理部门联动与统筹协调机制,完善网络管理体制和各项制度。加强对互联网信息内容的管理,大力整治虚假有害信息传播,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建设健康文明、和谐有序、充满活力的网络虚拟社会。

  

  八、保障措施

  

  (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信息化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相关政策措施,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形成部门联动沟通协作的长效机制,统筹推进社会建设信息化。

  

  (二十六)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社会建设信息化的政策扶持,加大对社会建设信息化重点项目的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政策,强化激励机制,形成政府、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共同投入的多元化长效投入机制。

  

  (二十七)完善信息化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制定和完善社会建设信息化项目建设事前评估、资金预算、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运行维护、信息资源服务、应用绩效等管理和评估规范,加强社会建设信息化重点项目的跟踪监测和考核,制定和完善信息公开、应用服务、信息安全、信息共享以及业务协同等标准和规范。

  

  (二十八)加强信息化培训和宣传。加强对各级政府工作人员、重点领域行业从业人员的信息化培训和交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网络、移动终端等宣传手段,加强社会建设信息化的政策措施和应用成果的宣传推广,提升社会各界对政府部门信息化服务的认知度和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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