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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珠海市委关于创新社会管理领导体制的意见
2012-09-11
 

  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按照中央有关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珠海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的工作要求,结合珠海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重大意义

  创新社会管理领导体制,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珠海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工作要求,增创经济特区新优势,继续发挥改革开放排头兵作用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弘扬群众首创精神,发挥人民主体作用,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是应对社会矛盾凸显期挑战,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长治久安的客观需要。

  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为目标,以“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为基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党委对社会管理的领导,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完善领导体系、夯实基层基础、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切实营造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珠海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党委领导”的组织保障。

  1.设立中共珠海市委社会管理工作部。中共珠海市委社会管理工作部(简称市委社管部)是市委领导社会管理的职能部,与市委政法委合署办公,并根据工作需要,分别以相应的名义开展对上、对外及对内工作。市委社管部负责社会管理的统筹协调和管理监督,重点抓好全市社会管理的发展规划、立法计划、政策制定、职责规范、重要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社会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监督。市委社管部领导班子成员与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不含兼职领导)一套人马;根据工作需要,设兼职副部长若干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社管部召集,市委宣传部、市委社会工委、市委新经济组织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卫生工委、市信访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城市监督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以及市应急办等单位参加。

  2.科学设置市委社管部内设机构。按照分工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市委社管部(市委政法委)内设机构。采取加挂牌子、划转合并、合署办公等方式,从实际出发确定市综治办、市维稳办等机构的设置形式,与上级对口部门相衔接,并统一纳入市委社管部(市委政法委)的职能化、规范化运作轨道。上述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由市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程序制定。

  3.优化领导班子和人员结构。按照新的职责要求,调整配备政治素质和知识、专业、经历、年龄与之相适应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二)构建“党政主导”的社会管理体系。

  1.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社会管理主导体系。各级党委要加强对社会管理工作的领导,决定重大事项,确定工作部署。社管部门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各级政府要强化社会管理职责,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的社会管理职能,并在党委社管部门统筹协调下形成社会管理工作的合力。横琴新区、各行政区和经济功能区要合理配置行政资源,设立相应社会管理工作机构(具体机构编制方案由市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程序制定)。镇街是社会管理的重心所在,要强化镇街社会管理资源的有效配置。

  2.构建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民主自治体系。在党委领导下,以构建政府、社会、公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多元治理结构为方向,大力加强社区和社会组织建设,健全公众依法有序参与机制,不断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能力。

  (三)夯实社会管理基层基础。

  1.完善分层管理体制。强化市、区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加快镇街职能转型,形成以镇街为枢纽、以社区为基础平台,市、区、镇(街)、村(居)四级联动的分层管理体制,实现权、责、利相对应,人、财、物相匹配,干部教育、考核、任用相统一。

  2.健全基层管理网络。完善区、镇街、村居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站)三级联动的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平台,并与镇街职能转型、社区民主自治有机结合起来,把群众工作作为社会管理经常性、基础性、根本性工作来抓,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创新形势下社会管理新局面。

  3.整合基层管理力量。一是整合镇街和社区社会管理骨干力量,建设高素质的基层社会管理干部队伍;二是适应新时期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需要,建设高素质的“社工+义工”队伍;三是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的大调解格局,建设高素质的调解队伍;四是加强保安管理,规范保安服务,建设高素质的保安队伍。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统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同研究、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开创社会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二)创新工作机制。

  坚持社会发展与社会管理并重,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建立统筹协调、风险评估、考核奖惩、经费保障等机制,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三)加强制度建设。

  充分利用珠海经济特区立法权和较大市立法权,加强社会管理领域的立法工作,加强社会管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制度建设,提高社会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建设公民文化。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普法宣传,不断增强公民的法制意识、道德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全面提高公民素质,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奠定坚实的思想文化基础。

  (五)建设高素质的社会管理人才队伍。

  加强社会管理人才的教育培训、选拔使用和评价奖惩,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管理人才队伍,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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