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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 推动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5-11-11
 

   农村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市以完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为重点,以完善公共服务为基础,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全面加大农村社会治理创新力度,通过着力完善“四大体系”、创新“四项机制”、构建“四防格局”、推动“四进村居”等举措,在改进农村社会治理方式、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等方面进行了系列探索和实践,取得显著成效,并初步形成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主要做法是:

一、完善“四大体系”,推动农村社会治理系统化

从完善政策、规划、组织和公共服务体系入手,着力构建自上而下的农村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农村社会治理系统化、有序化、层次化发展。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20124月,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汪洋同志给珠海出了五道题,涵盖经济、城市、文化、法治、社会管理等方面,其中包括“社会和谐要能形成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治理模式”。为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幸福村居,20128月,召开幸福村居建设专家论证会,汇集国内外涉农领域的顶尖专家和行业权威,结合珠海实际,提出很多针对性和操作性兼具的建议。201211月,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出台《关于创建幸福村居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在社会治理方面有新探索,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治理模式;相继出台《珠海市村居建设规划推进工作方案》、《珠海市创建幸福村居五年行动计划》、《珠海市开展农村社会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交易平台建设的通知》、《关于落实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配套文件,形成完整的幸福村居建设社会治理政策体系,为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建设工程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是强化规划引领,完善规划体系。秉承规划先行理念,借鉴国际先进的城市规划和建设理念,由新加坡规划大师刘太格领衔编制了《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性规划》,着力打造一个环境宜居、功能完善、发展可持续的生态城市。以《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性规划》为总纲,按照幸福村居建设“规划科学、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明幸福、社会和谐”的总要求,加快幸福村居的规划编制进程,先后制定了《2013年度幸福村居规划编制计划》、《2014年度幸福村居规划编制计划》和《关于加快推进幸福村居建设规划编制及幸福村居创建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根据相关方案,2014年市完成了70个村居的幸福村居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加上前两年完成的53个幸福村居建设规划,已实现百分百规划指导幸福村居建设。

三是强化党政领导,完善组织体系。幸福村居创建工作在“一把手”的直接领导下,各部门全面参与,整体联动,各负其责,形成左右联动、上下一盘棋。成立了由市主要领导班子组成的创建幸福村居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幸福村居创建各项工作。各区、镇(街)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由专人负责推进幸福村居创建工作。市委政法委、市委社管部作为社会治理建设工程的牵头单位,全面指导社会治理建设工程的实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推进政务服务到家工作;市民政局牵头推进农村社会组织培养工作;市平安办牵头推进“平安村居”建设工作;市司法局牵头推进律师公益服务工作;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牵头推进完善“三资管理”平台工作。此外,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全市各级机关单位、高校、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面挂点联系209个村居,具体指导各村幸福村居建设工作,随时解决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四是强化平台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推动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其中,以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六个一” (公共服务站、文体活动中心、健康计生服务中心、家庭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小广场或公园)工程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以公共服务站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站为补充的农村社区服务网络建设。特别是着重建立集管理、服务活动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站,作为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村的综合平台,为村居民和非户籍常住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目前,斗门23个社区均已建立公共服务站,基本做到功能设置齐全、配套服务全面;金湾区则结合当地实际,采取与高校合作的方式,引入专业的社工机构,在21个村(居)推广社会服务站建设,有效整合基层行政和社会资源。

二、创新“四项机制”,推动农村基层治理规范化

结合自身实际,勇于打破固有制度蕃篱,着力创新村民自治、村组织运行、村政村务管理监督和农村“三资”管理机制,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规范化。

一是强化村民主体地位,创新村民自治机制。在创建幸福村居过程中,各区、镇积极推动基层民主自治创新,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在坚持“民主提事、民主决事、民主理事”工作法的同时,坚持村务公开。斗门区将每月10日定为村务公开日,各村必须向群众发放村务公开“明白纸”,公开本村上月需要公布的各种事项和群众要求的内容。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公开;斗门区南门村依托广东广电网络珠海分公司的数据广播平台,实现各类村务信息、公共信息的数字化、可视化,使村民足不出户了解各类村务信息和各项村务公开情况;斗门区夏村在通过广播、发放“明白纸”、设置电子屏、发送手机短信等渠道加强村务公开的基础上,2013年还率先建成了覆盖全村每一个家庭的电子村务公开平台,通过数字电视信息平台按时将村务事项、财务收支、“三资”交易、重大决议、政策通知等信息向全体村民发布,村民可在家中轻松了解各项村务内容,真正做到村务公开透明。

二是强化协调联动,创新村级组织运行机制。着力整合基层资源、壮大基层力量、提高群众自治能力,建立村级组织“三驾马车”良性联动机制,推动明确办公室村党组织、村自治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实行村党组织成员与村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交叉任职,做到边界清楚、权责明晰、各司其职,三位一体、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夏村村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成立幸福村居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社会治理各项工作;积极开展“党群连心工程”活动,15名党员联络员深入每家每户,了解民意、宣传政策、调解纠纷,加强与村民的沟通联系,凝聚和调动村民参与幸福村居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村委会充分发挥自治组织作用,组织村民结合本地实际和资源优势,确定创建幸福村居的目标定位、实施路径和具体计划,有效带动了包括常住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社区群众积极参与等。

三是强化村务阳光运行,创新村政村务管理监督机制。为加强有效监督,在创建幸福村居过程中,区一级成立村政村务审查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合法性监督审查,对村“两委”、村务监委会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指导、审查和监督。在村一级坚持民主监事,村党组织和村民对民主提事、决事、理事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公开、财务收支、重大事项政策落实、群众意见办理等实行民主监督,确保民主自治制度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村民会议讨论事项须先提交书面方案工作机制,对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建设承包、土地承包发包经营、宅基地的分配使用、农村集体留用地的开发使用等涉及村民利益重要事项,村“两委”必须听取有关专家和律师的建议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的实际撰写成书面方案。

四是强化集体财产管理,创新农村“三资”管理机制。在区一级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公室,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和检查、分析、考核机制。斗门制定了《斗门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规定》、《斗门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利用信息科技手段,搭建农村“三资”监管平台,实现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程序、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文书格式、统一平台监管。各镇设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全面清产核资,摸清“三资”底数,并通过政府网络搭建涵盖资产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合同预警、资产交易、流程审批、预算控制、综合查询、监督预警、信息发布置功能的农村“三资”监管平台,进一步规范了“三资”管理,有效减少了农村矛盾纠纷的发生。

三、构建“四防格局”,推进平安村居建设常态化

着力创建“平安村居”,坚持“人技结合”的原则,大力推进农村打造“人防、技防、物防、消防”立体防控体系,治安防控能力有效增强,村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普遍提高。

一是壮大人防力量。健全治保会、调解会等机构,确保有人干事。工作中,充分发挥村治保、调解组织在治安防范和矛盾纠纷调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如夏村调解组织及时化解村民之间的各种民事纠纷,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村内,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激化,2013年共成功调解各类矛盾19宗,成功率100%。同时,结合公安机关警力下基层,以社区民警为骨干,形成了村组户联保、联防、联动的“三联村居”大防控网络。

二是加强技防建设。着力推动科技强警,加大现代化科技手段利用力度。以治安热点区域和主要道路、出入口为监控重点,加大视频监控建设力度,为农村治安警情提供了重要的视频线索,对预防各种违法犯罪发挥了很好的震慑作用,有效减少了农村治安案件的发生。南门村先后投入70万元资金完善村中监控网络建设,在全村主要路段和重点场所安装27个摄像头。根据进度要求,今年年底前,农村地区“三联村居”创建率和“技防村居”覆盖率达到55%以上,2017年达到75%以上。目前,多个村庄已达到或超过验收标准。

三是加强物防建设。完善的防范设施是平安村居建设的保障。着眼于平安村居建设无死角,加大了对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夏村全村规划新建了60多个路灯,达到照明村内全覆盖、无死角的目标。同时,积极宣传发动广大村民自行安装了一批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等经济实用、防范效果好的物防设备,大大提高了防盗的安全性。

四是加强消防建设。在督促各级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逐级落实消防监督管理责任。加强辖区乡镇企事业单位、各类场所和村民住宅区的消防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市消防局联合相关部门,多警联动,深入农村地区,有重点地排查火灾隐患,不留一处隐患死角,有效增强了农村抵御火灾的能力。以各行政村为单位,以村干部、治保积极分子、消防责任人为主体,实行“家庭联防”消防管理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对村内企业、村民家庭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同时,以整改火灾隐患为目的,组织开展集中清理可燃物专项行动,加强防火工作落实。从乡镇委员会、村委会中挑选热心消防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村民共计6000多人担任“农村消防联络员”,分组包干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的结对帮扶服务,及时帮助解决消防安全问题。

四、推进“四进村居”,推动农村公共服务城市化

着力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现阶段农村居民的迫切需求,扎实推动律师公益服务、警官、镇村干部、社会组织进村居,全面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律师公益服务进村居。早在2010年,就开始部署律师公益服务进村居试点工作,在社区设立“律师公益服务社区工作室”,每周设定“律师接待日”,为居民提供“零距离”免费咨询服务。在初步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区(功能区)、镇(街)领导班子及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的意见》,律师公益服务进村居逐步推开,律师走进每一条村、每一个社区,担任公益性法律顾问,并建立基层法律援助服务制度。2014年,市委、市政府将“法律顾问进村居”列为全市教育实践活动立行立改十项任务之首,同时出台《关于落实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法治珠海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了法律顾问进村居的组织领导、部门责任、日常管理和政策保障。目前,全市所有村居全部实现由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基层维稳形势进一步好转,2013年市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的批次、人次同比分别下降27.1%11.2%2014年上半年,同比分别下降19.1%49.8%

二是警官进村居。为充分发挥村居警官在积极参与基层组织建设、化解矛盾纠纷、推动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推动警务与村务协同融合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村民安全感和满意度,在社区警务工作已较为成熟的基础上,抓住基层警务与基层组织结合这个关键点,大力推进村居警官工程,适度延伸社区警务触角,在推进村居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通过村居警官工程有力助推幸福村居建设。村居警官进入村委会(居委会)担任助理或者副职,推动警务和村务的有机结合。目前全市已实现了村居警官全覆盖,其中,治安状况复杂的村居配备了23名民警,最多的有5名民警。

三是镇村干部进村居。为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全面实施《关于建立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包括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人大副主席等在内的镇(街道)领导班子都要全员参与此项工作,驻点工作采取“责任人+团队”方式开展。每周统一固定一天时间作为驻点日,每次驻点时间不少于半天,全覆盖接待群众、走访群众,全面深入了解群众的情况和想法。目前,此项工作已覆盖全市所有村居。同时实施“镇村战略后备人才培养计划”,与本地高校合作,在大学三年级学生中选拔培养对象,进行为期2年的“订单式”培养,毕业后择优录用到农村任职,培养一批熟悉珠海、热爱珠海、扎根珠海的高素质农村后备干部队伍。此外,通过个人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单位研究决定的方式,全市选派一批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的驻村干部,到各行政村及农村性质社区中驻点,帮助指导基层开展幸福村居创建工作。

四是社会组织进村居。针对农村社会工作发展普遍薄弱的状况,率先在农村培育和引入社会组织。近年来,着力推广现代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引入各类社工组织参与农村基层服务。目前,各区示范村居均引入了社工,为居民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服务,全面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主体多元化。农村社工在化解基层邻里矛盾纠纷、助困济困、服务生产等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斗门夏村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与珠海晴朗天空社会工作服务社联合开展专业社会服务项目,为村民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满足村民个性化需求。项目实施以来,开展了“平安家庭”、“幸福花开”、“快乐同行”、“家和成事兴”等活动,服务覆盖以妇女、儿童、家庭等为主要对象的全体村民及外来常住人口。同时,通过项目带动,培养一批本村的社工队伍,为社工服务的持续开展储备本土人才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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