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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珠海市社会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5-07-08
 

                                                                                           珠社管〔20151 

   

  横琴新区、各行政区委社管部、各经济功能区,市社工委成员单位: 

      根据全市社会建设工作座谈会议部署,现将《2015年珠海市社会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珠海市委社会管理工作部 

                                                                2015318 

   

  2015年珠海市社会建设工作要点 

  2015年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社会建设工作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建设的部署,在推进实施《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珠海市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关于创建社会建设示范市的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以创建社会建设示范市和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方案为指引,以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为重点,以完善社会服务为基础,以促进公平正义为导向,以社会规范特别是法治建设为保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继续实行社会建设联动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社会建设社会化、法治化、网格化、精细化、信息化进程,把珠海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社会建设示范市。 

  二、重点工作 

  (一)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的部署和《珠海市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珠改组〔20144号)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公共服务、基层治理、社会组织、法治建设、社会管理、社会建设支持系统等六个方面50项改革任务特别是近期重点改革事项的落实。一是着力完善公共服务体制,保障改善民生。二是着力完善基层体制,打好社会建设基础。三是着力培育壮大社会组织,提升服务社会建设能力。四是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设法治珠海。五是着力完善社会管理机制,建设平安珠海。六是着力完善社会建设支持系统,确保改革实效。 

  (二)创建社会建设示范市根据《关于创建社会建设示范市的工作方案》(珠委办〔201423号)工作要求,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全市社会建设,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发展目标,按照既定时间表和任务分工,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稳步推进社会建设工作,2016年初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治理模式,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机制,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 

  (三)创建社会建设法制化示范市。积极探索发挥法制对社会建设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扎实做好共建全省社会建设法制化示范市工作。一是提升依法治理能力。落实《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出台《珠海市社会领域法制建设规划纲要(2015年—2020年)》,加快社会建设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系统性、体系化建设。二是做好“废、改、立”工作。围绕社会建设覆盖的领域,清理、整合、完善现行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直接规范社会建设实践的法规制度体系。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围绕财政体制、投入体制、人才制度和信息公开等重点方面,建立健全社会建设保障制度和政策体系。四是发挥多元共治作用。充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公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四)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做好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底线民生补助力度,将城乡低保补差、五保供养、残疾人生活津贴、孤儿供养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标准提高到全省前列水平。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逐步建立以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为重点的老年福利制度。二是创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理顺教育管理体制。加快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加大教育资源向西部地区和农村、海岛地区倾斜。积极实施教育信息化标准工程,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政策。三是深入创建健康城市,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政府补偿机制。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快完善覆盖全市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四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落实市、区、镇、村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数字农家书屋全市覆盖率达到80%。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同步发展,举办系列群众性文体活动。 

  (五)深化基层社区治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对提升群众幸福感和促进基层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研究,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村(居)委会为主体、社会组织大力协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二是全面推行社区行政事务准入制度。落实《珠海市社区行政事务准入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方案,全面实施社区行政事务准入管理工作,减轻社区行政负担,理顺社区工作关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三是推进网格化管理。以高新区、万山区开展试点工作,按照“信息化平台、全方位覆盖、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社会化监督”的原则,加快推行社区治理网格化。搭建对接各职能部门数据库的综合信息平台,加快构建“一网多格、一员多能”的社区治理模式,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和镇街,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效率,节约管理成本,创新基层治理机制。四是实施幸福村居“社会治理工程”。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组织实施幸福村居“社会治理工程”,推进平安村居建设,完善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开展加强农村社会治理、推进幸福村居建设及基层治理体系研究和统筹指导。五是促进社区居民自治工作。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村(居)委会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机制。完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章程,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促进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三方加强合作。 

  (六)健全基层服务管理平台。坚持民生优先、服务为先、基层在先,努力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管理。一是整合政务管理平台资源。进一步完善政务管理平台建设,推动服务重心下移,整合社会管理平台,提供“一站式”、“一门式”综合性公共服务,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社会服务平台建设。推广金湾区红旗社会服务中心建设经验,在镇街设立社会服务中心、村(居)设立村(社区)家庭服务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运营管理,引进或自行培育专业社会组织,村(居)民提供生活服务项目和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三是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机制,建立区、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法律服务站和外来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需求。四是实施“村居警官”工程。建立健全“警务联系村务”工作机制,重点推进社区民警进驻村居、基层组织建设、矛盾纠纷化解、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警务村务协同融合、“村居警官”激励保障等六项措施。 

  (七)完善社会组织培育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规范社会组织培育管理的政策体系,有利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和健康发展。一是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创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创新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的活动方式和组织形式,强化社会服务功能,加快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二是发展壮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发展一批有特色、有成效的社会组织,特别是加强对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的培育扶持,完善覆盖城乡的异地务工人员服务平台和服务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推行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三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管。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平台,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开展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试点工作,建立社会组织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本市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引导和监督其依法开展活动。 

  (八)加强专业社会工作。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拓宽社会工作领域,提高专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和谐度和群众幸福感。一是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社会工作教育培训体系,加强与高校和社工机构的交流合作,着力培养一批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聘、管理、培训、评价和激励等机制,特别是健全社区工作人员和专业社会工作者考核激励、薪酬保障等制度。二是加强学校社会工作。在去年“育才护林”学校社会工作试点的基础上,总结推广学校社会工作经验,完善学校社会工作相关制度和服务标准,推动学校社会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三是拓展社会工作领域。以示范项目引领和不断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落实《珠海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进一步推动“社工+志愿者”联动服务,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常态化、制度化。 

  (九)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完善社会安全稳定工作机制,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一是加大重点领域和重大社会矛盾化解力度,健全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机制,努力实现由化解向治理、由个案解决向政策制度性消化转变,强化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中的权威。组织社会力量特别是社会各界权威人士开展社会评议工作,对重信重访典型案例、重大社会公共事务进行公开评议,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二是深入推进“平安珠海”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反恐制暴工作,强化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犯罪活动的集中打击整治。深化信访制度改革,依法推动诉访分离。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应援尽援。三是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完善“一体系三平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强化基层监管力量,加强规范化管理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市。四是优化人口服务管理。推进人口均衡型建设,构建实有人口一体化服务管理新格局。推进全员人口信息库和地理信息库建设,构建以公民身份证号为唯一代码、资源共享的人口综合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建立流动人口综合积分数据库和查询网站,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立集帮扶、维权、社会服务为一体的服务机构;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对弱势群体和不良青少年的帮扶帮教以及对特殊人群的管理 

  

(十)加强社会建设信息化。加快推进信息技术在社会建设领域中的应用,提高社会建设信息化水平一是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快研究建立社会建设部门重要信息尤其是重要数据的协同共享系统,促进社会建设工作统筹联动。二是加快推进“市民卡”建设。大力扩展市民卡在公共事业、校园安全、小区物业管理、公共交通和快速小额支付等方面的应用。三是推广应用“政民通”系统。推广春晖、华发社区试点经验,在进一步调研和整合各类信息化服务资源的基础上,优化社区信息化便民系统,为居民提供政务、商务、文化、娱乐、教育、医护及生活互助等多种便捷服务。四提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服务效能。逐步拓展12345热线服务范围,建立完善成员单位后台联动工作制度,及时为市民提供服务。 

  三、相关要求 

  (一)处理好改革创新与于法有据的关系社会治理创新、社会体制改革工作既要“摸着石头过河”,又要抓好“顶层设计”。各社会体制改革责任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省相关部门的衔接和沟通,领会和吃透上级方针和政策精神,把握正确改革方向。同时,结合珠海实际,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对于行之有效的措施,要及时上升为制度;实践条件不成熟的、需要先行先试的,可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规规章,要及时修改和废止,实现改革与法治的良性互动。 

  (二)处理好公共服务不均衡与均等化、公共服务制度碎片化部门化与系统化一体化的关系。公共服务不均衡和公共服务制度碎片化部门化,是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要通过创建社会建设示范市,更好地改善和保障民生,缩小区域、城乡、人群之间的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通过创建社会建设法制化示范市,加强政策整体统筹设计和规划,实现公共服务政策体系深度整合;实施公共服务政策和项目公众评议,倒逼相关部门突破自身利益,不断提高政策制定水平。 

  (三)处理好社会组织扶持培育与规范监管的关系。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建立转移职能、购买服务和各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作的机制,加大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力度,不断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另一方面,在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的同时,要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评估制度,通过信息公开、行业竞争、部门监管等手段,建立多部门、多领域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 

  (四)处理好基层政务管理与社会服务的关系。作为社会治理的基础工程,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改革提升。政务服务到家门”基本完成,但镇(街)、村(居)社会服务尤其是家庭服务工作亟需加强镇(街)服务管理平台需加强整合、资源共享;城市社区物业服务单位、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的关系需要加以理顺;社区行政事务准入制度仍需落到实处;社区后备人才培养力度需要加大。 

  (五)处理好信息纵向到底与横向资源共享的关系各部门之间信息不互通、不共享现象普遍存在,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尤其是加强信息共享创新社会治理,已成为亟待攻克的课题。要以建设“智慧城市”为契机,统筹相关部门,破除政务信息壁垒,开放相应权限,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特别是基础数据做到客观、准确,变信息孤岛为资源共享。 

  (六)处理好项目创新与普及推广的关系。对于社会治理创新项目,既要注重其创新性,更要注重其可持续性和可推广性,要将创新所获得的经验和做法,通过政策固化、市区联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加以普及,以惠及更多市民。 

 

 
 
珠海市社会工作委员会,技术支持:市信息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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