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社管〔2015〕7号
各有关单位: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我国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点工作之一。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均对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做出了重要部署。近年来,珠海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大胆探索和实践,呈现出一系列亮点。2014年,珠海市委社管部组织开展了社会治理创新优秀项目和社会治理创新实践基地评选,通过单位自评、实地考察、集中评审等程序,共有2个项目被评为“2014年度珠海市社会治理创新优秀项目”、11个单位被评为“2014年度珠海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基地”,为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提供了有益示范,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此基础上,2015年珠海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拟通过媒体平台,广泛引入社会力量,发动群众参与,进一步挖掘珠海社会治理工作亮点、推广珠海经验、扩大公众参与、表彰创新标杆、激发改革热情、提高治理水平。
为扩大影响力,充分展示近年来我市在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成果,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和相关要求广泛动员,鼓励各级、各部门及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总顾问:郑永年(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
珠海市社会建设战略总顾问)
张东明(南方日报社社长)
韩冬雪(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
指导单位:市委社管部 市委宣传部 市委改革办
主办单位:南方日报社
承办单位:南方日报珠海新闻部
协办单位:珠海特区报 珠海电视台 珠海广播电台
香洲饭米粒网
联合推介:广东省社科院
中共珠海市委党校
珠海市社科联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珠海市南方社会建设研究院
二、时间安排
(一)活动启动(6月中旬)
通过媒体宣布活动启动,包括南方日报、南方日报珠海观察、南方网珠海频道、珠海观察微信平台,珠海特区报、珠海电视台、珠海电台、珠江晚报等媒体发布消息、评选办法、活动宗旨等信息,广泛发动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参与。
南方日报利用旗下全媒体资源发布消息,并刊发深度报道综述珠海社会治理的新亮点、特色、理念及成效。
(二)项目征集(6月中旬—7月中旬)
各参评单位提交申报项目材料,主办方材料审查。
同步动态报道活动进展和各界反响。
(三)项目初审(7月中旬—8月上旬)
评审组书面初审。
综合评审组初审意见,确定相应数量入围候选项目。
评审团指导。
(四)项目提升孵化期(8月上旬—10月中旬)
根据评审团提出的指导意见,给予一定期限的观察、孵化和成长期。
珠海观察开设“2015年珠海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系列特别报道”。南方日报采访组(必要时邀请评审团)启动对相关重点项目实地调研,并进行提炼式深度报道,报道内容包括成效、计划,并邀请评审团给出专家点评指导意见和公众评价意见。同步动态报道活动进展和各界反响。
南方日报珠海观察、南方网珠海频道同步跟踪宣传报道孵化成效。
(五)公众投票(10月中旬)
根据孵化提升效果,设置公众投票环节,投票结果在项目评审结果中占一定权重。
同步动态报道活动进展和各界反响。
(六)评审团实地考察+终审答辩(10月下旬)
一是再度走访考察,了解项目的成长情况,二是进行项目路演与答辩,由参评者介绍项目情况并回答有关问题。
(七)社会治理经验交流会+现场颁奖 (11月)
邀请市委有关领导、获奖单位代表及专家学者参加社会治理经验交流会,交流社会治理创新经验、探索创新规律、推进创新发展。同时举办颁奖仪式。
活动次日,在南方日报、珠海特区报、珠海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专题报道。
三、征集范围及标准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社会组织创新社会治理的案例,都属于本次案例征集活动范围。案例的改革突破性、创新性、特色性强,在珠海、乃至广东、全国具有首创意义。理念先进,前瞻性强,具备学术价值,复制推广价值强。美誉度高,得到珠海乃至广东各界较高评价和认可。实践性和实效性强,较好地推动了相关公共问题的解决。以人为本,服务性强,可持续性强,有利于推动民生改善、推动社会和谐。
四、案例分类
(一)政府治理类:主要围绕政府在行政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实践进行综合评判。要求创新性强,在广东乃至全国范围内有首创性;美誉度高,得到社会各界的较高评价;实效性强,较好地推动了某个公共问题的解决。
(二)社会组织类:主要围绕社会组织在服务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创新实践进行综合评判。重点考虑几个方面:有珠海特色;具有一定公益性质;服务面广、服务性强,且公众参与度高、社会评价高;有专业人才队伍,专业性强,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有明确的未来发展方向和计划,自我造血功能强,有较好的发展空间;在同类社会组织中起到了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有参考和推广价值。
(三)基层治理类:主要围绕镇街、村居一级在基层治理创新和基层公共服务方面的创新实践进行综合评判。可重点从基层党建、民主法治、居民自治、基层矛盾化解、公共服务、办事效率、居民文明素质提升等方向进行筛选。要求以人为本,服务性强,可持续性强;居民认可度和满意度高;具有探索性、创新性和示范性;以问题为导向,利于推动民生改善、推动社会和谐。
五、材料要求
(一)选送案例的文字材料应包括如下要素:
1、背景与起因;2、做法与经过;3、成效与反响(创新性、实效性、可持续性、可复制性);4、探讨与评论;5、重要资料附录。
(二)正文总字数在3000—5000字。
(三)配合文字内容,可同时提供与案例相关的图片5—10张。
六、提交要求
(一)截止日期:2015年7月15日。
(二)提交材料:报名表、案例材料电子版。如有相关图片、影像资料、媒体报道,请将电子版或电子扫描件同时提交。
(三)发送邮箱:nf8803030@163.com。
(四)邮寄地址:拱北水湾路223号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珠海大厦2楼。
七、其它事项
(一)“2015年珠海市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培育行动”相关情况已刊登于南方日报、珠海特区报、南方网珠海频道等媒体上,请查看。未尽事宜,请另行咨询。
(二)联系人及电话:
1、南方日报珠海新闻部:林群贤、马培灵(8803026、8803030)
2、市委社管部:胡昆、陈海宁(2281915、8640131)
附件:“2015年珠海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培育行动”报名表
珠海市委社管部
2015年6月23日
附件
“2015年珠海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培育行动”报名表
案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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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类别
(请在对应项目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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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治理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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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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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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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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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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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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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荐 □ 他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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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介
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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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案例的创新性、实效性、可持续性、可复制性等方面进行简要介绍,300-500字。详细情况请另附页,3000—5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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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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