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相关要求,加强我市社会组织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现将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档案工作的指引》的通知(粤民发〔2015〕1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珠海市民政局
2015年11月17日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04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