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
公开
机构设置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工作简报 文件汇编 联系我们
社会
建设
社会体制 社会组织 法治社会 基层治理
公共服务 人才队伍 社会参与 信息化建设
政策
法规
社会建设文库
政策法规
新闻
中心
热点关注
社会研究
各区
动态
活动
专题
 
当前位置:
 
珠海社会管理工作简报(第8期 民情信息专刊 总第83期)
2016-05-06
 

 四月份民情信息

  4月份,我市民情观察员收集、反映民情民意和为社会治理建言献策的内容,主要有公共安全、城市建设、公共服务和信息监管等方面。 

  一、公共安全方面 

  让瓶装液化气供应更安全。为使广大居民用上经济、环保、安全的天然气,我市一直在大力推进老旧小区天然气加建改造民生工程,但由于客观原因,并不是所有小区都有条件马上加建改造,全市约有70万多户居民仍在使用瓶装液化气,其中也包括主城区的部分老旧小区居民。这些瓶装液化气每日销售量巨大,其供应主要是通过分布在各个小区的上百多个销售点来完成,而这些供应点又大都设在住宅楼下面的商铺。不少居民认为,瓶装液化气供应点设在住宅楼下,明显有悖于201411日实施的《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有关内容。《条例》第22条明文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施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由于市场竞争等原因,个别小区商铺甚至会有两家不同企业的瓶装液化气供应点出现,也有供应点旁边的商铺是做餐饮等行业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建议:瓶装液化气供应涉及千家万户,妥善解决供应点安全隐患问题迫在眉睫。一是在有条件改造的老旧小区,继续推进加建燃气管道工程和天然气置换工作,让更多的居民受惠,用上经济、环保、安全的天然气;二是合理规划和加快建设瓶装液化气集中供应站,以取代目前分散布局的供应点,预防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在过渡期间,应加强瓶装液化气市场监管特别是小区供应点的防范,排查违规销售点,取缔无证照“黑站点”。(观察员:丁焕松) 

  专家点评1: 合理规划,加强管道建设,加强使用管理都是必不可少的安全措施。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加强瓶装液化气罐体的检测,坚决及时淘汰不符合使用标准、超期使用、“带病”使用的液化气罐。同时,加强液化气罐使用隐患的排查。(北师大珠海分校:刘振环) 

  专家点评2:防患于未然,安全大于天!一些瓶装液化气供应点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希望各级政府部门各施其职,加强对经营企业的行业管理,质量检测,以及监督检查和暗访等。此外,街道、社区、小区要发挥网格的作用,确保安全。(暨南大学:陈晖) 

  专家点评3:同意观察员的建议。希望燃气公司定期为用户提供燃气瓶和管道的安全检测和维护服务工作;通过居委会和社会组织等机构加强对用户的指导教育并提供应急管理的相关措施。比如可以在居民中开展燃气瓶安全使用和预防事故发生及燃气爆炸中如何逃生自救的教育和应急演练;督查家庭中安全设施备用情况及保持通道畅通等。(中共珠海市委党校:李英) 

  二、城市建设方面 

  (一)加强城区公厕建设管理,提升公共设施管理水平。公厕是一个城市现代化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更是与广大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虽然近年来我市加快了公厕的改造和建设步伐,也取得了一定成效(获评2015年“厕所革命”先进市)。但由于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城区规模不断扩大,外来旅游人员急剧增加,游客经常遇到如厕难的问题,再加上不少设施由于管理不到位而被损坏,给市民和游客带来诸多不便。主要表现有:一是公厕数量少,布局不合理。资料显示,截至2012年时,我市有各类公厕140多座(包括临时移动公厕),其中中心城区77座。2006年市容环卫处委托珠海市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珠海市环卫规划20062020》,到2010年,我市共需公厕406座,其中中心城区138座,但实际上远未达到该数字。二是厕所设施、标识及卫生缺少监管。珠海现有的一些公共厕所,硬件设施不完善,没有照明灯,市民及游客晚上如厕十分不便。再加上一些公共厕所缺乏指引标识,行人和游客不易寻找。三是部分公共厕所卫生条件差,管理不到位。一些农贸市场公厕管理不到位,“脏、乱、差”现象随处可见。 

  建议:“小公厕,大形象”,公厕虽小,却关乎民生,加快公厕建设,加强公厕管理已成我市城市发展中亟待改进的领域之一。一是进一步加大建设、管理力度,完善公厕服务体系。完善城市公厕布局,改善公厕设施水平,提高公厕服务水平,这对我市确立城市地位,优化旅游、购物、投资和生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有很大推动作用。二是实现公厕管理标准化。政府要督促业主单位及时冲洗、保证清洁,但目前公厕业主单位类型很多,多头管理现象严重,管理维护情况也各不相同,政府部门要明确公厕养护管理的制度标准和操作方案,特别是制定出台农贸市场公厕管理标准,把各项管理制度及市民监督电话上墙公示,实现公厕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打造具有珠海特色的公厕网络系统。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公厕标识、公厕导向标识设置,可通过社会征集方式设置具有珠海本地特色的导向标牌。此外,还可借鉴其他城市的做法,为各家主流的电子地图厂商提供准确的公厕地址信息,为每间公厕配置不同的二维码、数字编号等,以便于市民和游客更快找到。(特约观察员:禹华超) 

  专家点评:这个建议很好!公厕确实是城市化进程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最能显示城市规划的人性化和城市建筑细节的一个方面,既要体现环保理念,要有高科技支撑,还要有创意有便利性,希望大政府重视小公厕问题,赋予更多的人性化和关爱给现代城市管理,为公民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珠海旅游城市品位。(暨南大学:陈晖) 

  (二)打造免费休闲公园,吸引游客观光消费。珠海与中山毗邻,两市人民特别是坦洲和上冲、金鼎和三乡的居民,由于相隔较近,两边走动就像在自己社区一样。相比之下,珠海居民更愿意往中山跑多一点,一方面中山的房价便宜,另一方面中山有许多集旅游、休闲于一体的大型公园,如离金鼎不远的甜心森林公园及金钟水库,成了人们节假日休养散心的好去处。那里空气清新,环境优美,当地政府利用山体资源,打造民生工程,虽说公园是免费开放,但提高了周边人气,带动了消费和经济。 

  建议:珠海也拥有不少山体资源,如凤凰山等,政府和相关部门可借鉴中山经验,打造森林公园,让珠海居民不用经常跑去中山游玩,而是要让中山及其他周边城市的居民到珠海旅游观光,在享受大自然的同时,也在珠海花钱消费。(观察员:李海南) 

  专家点评1加强免费休闲公园建设是件好事。但在现有城市空间布局和规划基础上,加强改造,提升城市空间的功能品质,无疑是更为可行且必要的工作。另外,提升城市舒适度也是一个重要选项,尤其是要以人性化设计满足人们在物质、心理、精神和行为的需求。注重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的可达性、可识别和吸引力。珠海现有公共设施存在街道标示不清、不规范,有的街道干脆没有街道名牌或不完整,门牌标识不合理、不易识别,致使城市生活成本加大。公共空间的座椅和饮用水设施缺乏、质量差、不美观,影响城市的舒适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刘振环) 

  专家点评2:珠海确实应该利用珠海的地缘优势,将城市公园的建设规划进一步深化、细化,使未来的城市公园更有特色和主题,融生态、艺术、运动、娱乐、康体休闲于一体,方便市民健康生活,让珠海人在自己的公园里看山看水看楼台。(暨南大学:陈晖) 

  专家点评3珠海社区公园已经不少,但总体规划不均衡,大型休闲森林公园目前不成规模,档次不高,但规划中已经有布局,相信明天珠海会超越周边城市。(中共珠海市委党校:李英) 

  三、公共服务方面 

  (一)加强廉租房建设管理,确保分配公平公开公正。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房价上涨压力较大,我市住房供应难以满足中低收入群体的需求,特别是新就业职工及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代表的城镇新移民,即所谓的“夹心层”住房困难问题逐步变得突出。为此,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廉租房和公租房,解决了一部份低收入群众住房保障问题,但相比于廉租房建设的快速发展,其后续管理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其中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保障性住房竟成了一些人牟利的工具——原本每月几十元租金一套的廉租房,被转租至几百元,甚至上千元;二是廉租房的住户早已不符合条件,而退出环节难以执行,削减了廉租房的社会福利作用,使得符合租住条件但尚无房屋可住的人享受不到这一社会公共资源,不利于整个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 

  建议:一是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一户一档”的实名制管理,除年审外,定期或不定期对保障对象的家庭住房、经济状况和使用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加强动态管理。二是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对保障对象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不及时入住及不按时缴纳租金等行为的,取消保障资格,限期腾退廉租住房。三是借鉴其它城市好的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后续管理目标责任制,由区政府与各相关责任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四是房产、民政、街道、社区等部门及新闻媒体加大对廉租住房后续管理的宣传力度,引导廉租住户自觉遵守小区物业管理,共同营造安心、舒心的居住环境。(特约观察员:林敏仪 

  专家点评1:同意观察员建议,加强对廉租房的动态管理,完善廉租房的申请、审批和退出制度,加强廉租房管理的规范化与信息化建设,让更多的真正的低收入群体实现“居者有其屋”。(暨南大学:陈晖) 

  专家点评2: 建议加强诚信记录档案,加强失信处罚力度。(中共珠海市委党校:李英) 

  (二)珠海公交卡IC押金是时候该取消了。国家工商总局49日发出公告指出:从4月起至10月,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其中,公共交通企业在用户初次申领公交IC卡时,收取或变相收取明显高于成本价的工本费或押金将着重整治。“小数怕长计,小数怕大计”。从我市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大数市民都依靠公交出行,按照每张普通公交卡15元计算,公交卡“押金”算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公交卡IC押金的收取不仅给市民带来了一定的负担,而且“押金”收了多少,用往何处,至今仍是一笔糊涂帐,从未见我市公交部门予以公开过相关信息。所谓“押金”,通常是指为防违约而预先收取的保证金,刷公交IC卡等于购买了车票,难道购买车票还得交押金,岂不是笑话。真正来说,公交IC卡要收也是收工本费,而工本费是多少呢?据媒体透露:一张IC卡工本费约3元钱左右,而实际上我市市民所交的公交IC卡押金却高出工本费数倍。因此以押金的方式替代工本费,其实是为了高收费,再加上收支信息的不透明,应该予以取消。 

  建议:珠海作为一个知名旅游城市,政府应该在公共交通出行上给群众以方便,以此鼓励人们尽量多坐公交车,减少私家车出行,缓解交通拥堵。一是要根据市民的需要制定符合公交卡运营的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促进公共交通的发展,尤其是要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如取消办卡押金及IC卡工本费等。二是如果因为成本原因要收取IC卡工本费,一定要本着“押金不得高于成本”的原则,并在价格制定过程中举行听证会,接受来自社会各方的监督,以确保市民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占。(特约观察员:禹华超) 

  专家点评:从全国来看,取消公交卡押金是大势所趋。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偿索取或简单按照一些人提出的价格标准使用公交卡。这是因为,除了要考虑公交卡使用效率,在IC卡本身的材料成本外,还有设计、制作、仓储、运输等环节的费用,充值、设备、后台建设及管理费用。因此,应当组织专业人员核定公交卡的成本,这其中最关键的是核定成本的人员组成、标准、程序要公开公正,确保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同时,还要从“反垄断”的角度思考问题的解决。要制定公交卡的定制、使用、价格确定及管理办法,形成长期的制度安排。(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刘振环) 

  四、信息监管方面 

  (一)大数据时代更应重视个人信息保护。日常生活中,当人们接到陌生人打来的推销电话,或收到违法分子发来的诈骗短信,早已见怪不怪了。随着移动互联技术的发展和大数据产业的推进,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日益凸现和日趋严重。不少市民反映,在办理房屋租赁、车房贷款等业务后,往往第二天就会接到相关行业营销人员打来的推销电话。除了这些行业,在通信、快递、银行、保险、金融等领域,也都存在个人信息被滥用和泄露的现象。此外,随着电商和网上购物的兴起,网络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更是频发,每年因个人信息泄露造成消费者经济损失的案例也在逐年爆增,一些不法之徒甚至在网上公开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资料,并形成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的地下产业链。目前,我国尚未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面临防范难、举证难、索赔难等诸多难题。 

  建议:一是借鉴国内外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经验,加快推进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工作,建立规范合理的个人信息采集使用制度,出台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法律。二是明确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加大个人信息保护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改变多头监管和重事后监管的弊端,确保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加强行业自律,推进个人信息安全标准化建设,着力规范行业采集和使用个人信息数据行为。四是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引导各行业经营者自觉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提高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和维权意识,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观察员:丁焕松) 

  专家点评:在网络互联互通时代,单一地区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措施的效果不会尽如人意,且成本过高,同时,信息保护措施选择也会受到一定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无可作为,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信息保护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框架内细化实施规则,创设微观制度体系,最为重要的是归责机制的确立和有效运行。同时,要积极策动形成关联性制度体系。(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刘振环) 

  (二)网购不应成为监管盲区。随着信息时代的迅猛发展,中国的网络购物已从最初的“新生事物”发展成全社会参与、采用先进信息技术的交易方式,受到众多消费者尤其是年轻人的青睐。人们在享受这一灵活便捷、成本低廉的消费模式的同时,也遭遇到了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损害。网购不应成为监管盲区,加强对网购的监管力度,政府责无旁贷。 

  建议:一是尽快制定网络监管法律法规;二是加快制定网络违法案件查办的规范流程;三是在制定监督网络服务商的办法规定时,可以依照企业信用库的模式,针对网络服务商建立更加详细的考评体系,并将该考评体系与网络服务商延续经营资格、扩大经营规模、申请银行贷款、提高企业信用评级等相关联,促使网络服务商自觉履行法律规定和社会义务;四是重视社会团体,充分利用民间力量加强网络购物监管。充分利用具有一定权威性和客观性的社会团体的资源优势,如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等民间社团力量,拓宽社会团体的监督领域,将其延伸到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广告等方面协助政府部门达到监管目的。(特约观察员:林敏仪 

  专家点评:网购的便利性正在改变人们的生活和消费方式,传统的管理要创新要与时俱进才能跟上网购商务模式和营销模式的发展。作为消费者,在体验网购买买买喜悦同时,更希望服务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市场主体共同创建一个安全规范有序的网购环境和权益保障机制。(暨南大学:陈晖) 

 

 
 
珠海市社会工作委员会,技术支持:市信息化办公室
备案序号:粤ICP备12046471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04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