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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创新的定义、意义以及培育
2015-09-28
 

  自1986年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提出“社会创新”的概念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创新日益受到各国政府、学术界、民间组织和国际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在谷歌网站上输入“social innovation”一词, 搜索结果有7,250,000条,输入中文社会创新”一词,搜索结果更高达40,700,000条。英国是较早从事社会创新研究和实践的国家,布莱尔政府时期就在内阁设立了第三部门办公室,致力于建立政府、企业和公民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美国奥巴马政府成立后在白宫设立了社会创新办公室,新政府积极致力于推动社会创新。加拿大2004年以来先后两次发表了反映本国社会创新进展的研究报告,在该国产生了重要影响。美国、英国、加拿大、印度和中国等不少国家都设立了自己的社会创新奖项。社会创新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性现象,因此有必要对社会创新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进行认真的研究。
  一、社会创新的定义  社会创新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概念,从这一概念的提出到现在只有20多年的历史。人们对社会创新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尚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对社会创新的理解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在国际学术界,有两个社会创新的定义具有广泛的影响。一个是英国杨氏基金会主席杰夫·摩根的定义。他指出,社会创新是在满足社会目标方面产生效果的新想法,或者是指受满足社会需求目标所驱使并主要由社会目的为主的组织所从事和扩散的创造性行动和服务。 另一个是美国斯坦福大学社会创新研究中心菲尔斯(James A.Phills)等人提出的定义。菲尔斯等人指出,社会创新是对某个社会问题的新颖的解决办法,这个解决办法比现有的办法更有效、效益更高、更可持续或更加公正,同时它所创造的价值为整个社会带来利益而非仅仅对某些个人有利。 我国学者王名认为,“社会创新可以理解为一个涉及社会生活的基本理念、组织和制度的创新过程,是在旧的社会生活范式或体系的基础上建立新的运作模式的过程,其中既包含着对旧的生活范式或体系的否定,以及在理念、组织和制度层面突破旧有体制的大胆改革,也包含有建构新的理念、组织和制度的种种积极探索和尝试。”俞可平教授在2010年5月26日举行的“中国社会创新奖”启动仪式上指出,从广义上说社会创新就是社会领域的各种创新活动,公民团体、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是社会创新的重要主体。  在上述国内外有代表性的社会创新定义基础上,可以对社会创新作出如下界定社会创新就是社会行动者在社会领域为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而发起和实施的富有成效的创造性活动。社会创新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创新包括政府社会创新、公司社会创新和公民社会创新等或者说政府、企业、公民社会等各种社会行动者在社会领域为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而进行的各种创新,狭义的社会创新主要是指公民社会创新或者说公民和公民社会组织等社会行动者在社会领域的各种创新活动我们主要是在后一种意义上使用社会创新的概念。这主要是因为狭义上的社会创新概念是当前中国为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最为需要而又最为缺乏的。公民及公民社会组织发起的社会创新将为社会问题的解决和社会需求的满足发挥开路先锋的作用,政府和企业可以随后参与接力共同完成任务。  社会创新的定义有五个要素,这五大要素概括了社会创新的特征,明确了社会创新的基本内涵和外延。  (1)社会创新的主体。作为社会创新主体的社会行动者,首先和主要是公民社会组织及社会企业家、社会活动家、民间意见领袖等杰出公民,他们往往是社会创新的发起者。社会创新不排斥甚至需要政府和企业在创新的实施和推广过程中的参与,但它首先强调和关注的是公民社会的主动性和首倡精神。  (2)社会创新的领域。社会创新的活动领域主要是社会领域,如教育、医疗、养老、环保等领域。社会创新不同于技术创新,后者是人们在认识和改造自然世界中所从事的创造性活动,社会创新则是人类为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社会性需求而从事的创造性活动。  (3)社会创新的目的。社会创新的目的不是为了增进某些特定个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增进社会利益,不是为了实现私人目标而是为了实现社会目标。实现社会目标,创造社会价值,增进社会公益,保障公民权利是社会创新者从事创造性行动或服务的动机或目的。  (4)社会创新的过程。社会创新是一种过程。作为一种过程的社会创新,是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的新创意的提出、实施和推广的过程。  (5)社会创新的结果。社会创新又是一种结果。社会创新是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方面富有成效的创造性活动,从而在或多或少程度上推动了社会变革。成功的社会创新最终往往表现为一种得到社会普遍认可和接受的新理念、新产品、新服务、新组织、新体制、新政策法规、新生活方式、新行为方式、新社会关系等,这种新事物取代旧事物的过程是和平的、理性的进行的,尽管并非一帆风顺。
  社会创新与企业创新、商业创新、政府创新、社会改革、技术创新、知识创新既有区别,又有着密切的联系。社会创新不但不排斥政府和企业参与其中,甚至迫切需要他们与社会组织合作推动创新。社会创新与政府创新、商业创新在寻求解决社会领域面临的挑战的新方案活动中存在着交叉和重合,政府创新和商业创新中包含着社会创新的内容。同时,社会创新的推广或制度化有赖于商业创新或政府的社会政策创新或社会立法创新。社会创新往往成为政府发起和实施社会改革的强大推动力量。社会创新和技术创新、知识创新往往携手合作,社会创新者在应用新技术、新理念解决社会问题方面的创造性活动,使技术创新和知识创新的社会贡献彰显出来。研究人员和技术人员主动参与社会创新实践,则会使社会创新如虎添翼力量倍增。
  二、社会创新的意义  社会创新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社会创新已经成为人们应对各种重大而紧迫的挑战改善人类生活质量的一条重要途径。  首先,社会创新有助于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求节约资源,发展清洁能源,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低收入人群的生存状况,改变人们的消费习惯。公民及公民社会组织发起的各种社会创新,如绿色和平运动、环境保护运动、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公平贸易运动、女权运动、道德消费、穷人银行等新型社会组织和社会运动,为解决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所面临的各种重大挑战如环境问题、贫困问题、贫富分化问题、社会排斥问题等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例如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深入开展和逐步普及,使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投资者开始根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来决定自己的消费和投资选择,从而促使许多企业履行自己作为企业公民所担负的社会责任,如为改善公司所在社区的生态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做出贡献等。公民社会组织发起的环境保护运动也推动着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通过环境保护的立法和国际公约。社会创新中公民社会、政府、企业、国际组织的携手合作为人类解决自身生存和发展所面临的各种挑战实现了力量倍增。  其次,社会创新有助于推动社会发展与社会进步。社会创新开辟了一条和平、理性的社会变革之路。社会运动往往成为政府发起的社会改革的先导,他们对政府形成了强大的外部压力推动着政府的改革与创新。社会政策和社会立法创新往往是在社会运动的推动下启动和实施的。社会企业在低收入人群中所开辟的各种小众市场,由于具有稳定而合理的营利能力,吸引着工商企业加入进来将其改造为主流商业运作模式并拓展为大众市场。面向低收入人群的社会服务的低成本商业化运作提高了这些人群的生活质量,同时使这些社会服务的提供者具有了自我维持的能力。公民及公民社会组织发起的社会创新通过帮助边缘人群、困难人群、弱势人群维护权利、获取服务、提高能力,减少了社会的仇恨、分裂和冲突,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对于增进社会团结与社会融合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再次,社会创新有助于深化民主治理和社会自治。将治理和善治理念引入社会领域推动社会创新是21世纪社会创新的重要内容。在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的过程中,多主体的合作管理、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决策主体的回应、决策过程的透明、决策后果的问责,对于社会治理创新的成功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为那些受排斥、边缘化的人群和社会服务的对象赋予权利、增强能力、提供参与的机会和手段,是实现社会包容或社会融合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社会组织创新的重要内容。公民通过社会组织在特定范围和领域内对社会生活和社会事务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同样构成社会创新的重要内容。公民及公民社会组织在社会领域为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而进行的上述民主治理和社会自治实践,为国家政治生活领域民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而在地区和国际层面由公民和公民社会组织所从事的社会治理创新,对于促进区域和全球治理的民主化同样发挥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最后,社会创新有助于推进科学技术创新。社会创新是科学创新的助推器,是技术创新的重要条件。国际范围内兴起的各种社会运动,如绿色和平运动、公平贸易运动、民权运动、女权运动等,对科学创新的走向发挥着重要的影响。社会创新所倡导的价值理念对于科学创新具有一定的引导作用。社会创新可以促进技术创新的推广和应用,影响着技术创新的深度、广度和速度。技术创新的社会经济功能的发挥也需要社会创新的协同。比如,造出好肥皂是一项重要的技术创新,养成洗手习惯则是一项社会创新,没有后者前者就没有用处。而改善民众的卫生健康状况,既需要好肥皂也需要养成洗手的习惯,换言之,需要技术创新和社会创新的有机结合。惟有实现科学技术创新与社会创新的有效结合,创新性发展才有可能变为现实。
  三、社会创新的培育
  当今世界人类所面临的各种重大而紧迫的社会和环境问题的严峻挑战没有现成的解决办法, 社会创新成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迫切需要, 同时也成为应对这些挑战的必由之路。公民和公民社会组织乃是社会创新的开路先锋, 保护他们从事社会创新的积极性, 精心培育和支持社会创新, 社会发展和进步才能顺利实现。
  首先, 政府在培育社会创新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戈登堡等人概括了政府在培育社会创新中的几种角色, 即倡导者、促进者、资助者和监管者。作为倡导者, 政府在鼓励提出创新性的解决办法应对社会问题方面可以发挥倡导性作用。作为促进者, 政府应该鼓励私人经济部门和第三部门进入社会领域, 提供相关的社会服务而非政府自己亲力亲为, 否则会阻碍社会创新。作为资助者, 政府对公民社会组织和第三部门的资助应该具有稳定性、非歧视性等特征并努力支持新兴的复合型社会组织。作为监管者, 政府需要减少自己的监管给公民社会组织带来的不必要的报告和问责方面的负担和“红灯”。杰夫· 摩根提出了培育社会创新的公共政策框架:以结果为基础的资助模式, 为社会组织引入更大程度的竞争和竞赛;权力和资金的分散化, 以便允许社区有更多的自由去提出和实施自己的解决方案;在公共服务提供方面设立各种特区, 特区为公共、私人和非营利组织突破全国性规则实验新创意提供空间;将实践者、政策制定者和社会企业家召集到一起探讨解决问题的新的可能性;建立各种实验室测试新创意并让用户参与创新过程等。  
  其次, 公司企业在培育社会创新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简·尼尔森等人主张利用公司和社会企业之间的伙伴关系的潜力来投资于社会创新。他们认为, 公司可以通过三种主要的方式支持社会企业:一种方式是直接投资于社会企业家和他们的组织, 另一种方式是公司通过从事公共政策对话、倡导和制度建设等活动为社会企业创造一种激励赋能的环境, 第三种方式是公司可以通过鼓励雇员创新等方式为社会企业家精神创造一种内部氛围。他们总结了大型公司企业联合社会企业激发社会创新的途径:开拓低收入人群市场;改善全球供应链和生活机会;通过社会风险资本投资于创新性的金融机制;通过发放小额贷款投资于创新性的金融机制;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促进社会进步等。
  再次, 基金会包括公益风险投资基金在培育社会创新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凯瑟琳·皮尔森专门探讨了基金会在促进社会创新中的作用。基金会的首要功能是为社会创新项目和社会创新者提供资助。除了直接提供资助外, 基金会还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为社会创新提供帮助:在创新者和专家之间建立交流平台;改进计划和管理技能;允许资金使用方面有一定的灵活性;拓宽资助概念的范围;创造一种持续创新的文化。基金会还尝试将有思想的实践者和富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召集到一起, 既解决问题又生产知识。基金会还可以同中介组织一道将“私人的麻烦转变为公共问题”以引起公众关注, 组织实践和学习的共同体, 孵化有价值的倡议, 发展伙伴关系, 从而推动政策和监管改革。知识的动员和中介、召集、领导才能的开发、系统的支持, 是基金会在培育社会创新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的四个领域。近年来在欧洲和美国等国颇为流行的公益风险投资基金, 采用风险投资而非慈善捐赠的方式投资于富有发展潜力的“社会目的组织”, 为这些公民社会组织开展社会创新提供了可持续的资本供给, 在培育社会创新方面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 
  又次, 学术界和媒体在培育社会创新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学术界在生产和传播社会创新的知识、阐述社会创新的价值和意义、总结社会创新的做法和经验、评选奖励优秀的社会创新项目和社会创新人物方面都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创新的先进事例和经验、传播社会创新的最佳实践和先进理念、塑造社会创新方面的公众舆论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学术界和新闻媒体可以携手合作, 促进社会创新的扩散、传播和推广。
  最后, 社会创新者及其支持者在培育社会创新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社会创新者是社会创新的直接发起者, 社会创新的支持者是社会创新的主要支持力量。社会创新者及其支持者在全球范围内结成各种网络, 通过密切的交流互动, 彼此分享社会创新的知识和经验, 相互支持各自的创新实践, 开展社会创新的能力建设, 这无疑将会有力地推动社会创新的发生和发展。社会创新的行动和研究的全球网络正在出现, 这一网络已经有了自己的网站——国际社会创新交流(International Social Innovation ExhangeSIX)。
  社会创新理论研究只有20 多年的历史。2006年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与英国社会创新研究的权威机构在北京联合召开“社会创新与建设创新型国家”国际研讨会后, 社会创新的实践和理论引起国内各方的重视。但总的来说, 社会创新的理论研究在国内仍处于起步阶段(节选,原标题为《社会创新的十大理论问题》,《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0年05期,何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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