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表示,珠海近期将公布《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六类人可享保障性住房政策或相应住房补贴,公租房最低租金只需市场价10%。
珠海市住规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到2020年,珠海保障性住房的覆盖率将达到常住人口的40%。若以2014年末珠海常住人口161.42万人计,那么5年后有64.568万人将可享受保障性住房或者相应住房补贴。
珠海公租房面向的住房困难人群范围将大于国家规定标准,共分为六类。第一类为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倍以下的住房困难人群,租金标准为周边房屋市场价格的10%;第二类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乡居民人均水平60%以下,但不符合前一类标准的住房困难人群,租金标准为周边房屋市场价格的50%;第三类为珠海户籍人口,但不符合前两类标准的住房困难人群,租金标准为周边房屋市场价格的80%。
以上三类人群均限定为珠海本地户籍。若确实无法提供公租房的,政府则向这类人群发放住房补贴,补贴相应租金标准的差额。例如,市民A的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倍以下,公租房的租金标准为10%,但在不能实际入住公租房的情况下,政府将按照周边房屋市场价格的90%予以货币补贴。
非珠海户籍人员也有三类可享政策,异地务工务工人员可入住工业园区职工宿舍;青年大学生可享住房补贴,人才及高层次人才也可享相应的住房优惠政策。(摘自: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