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滞留资金共1818.34万元,目前已分配1779.84万元,占总额98%,提前超额完成分配任务。
明确职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以全省开展基层治理工作为契机,将滞留资金分配列为全市农村基层治理五大重点工作之一,成立全市专职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牵头市领导和牵头部门,明确责任和工作进度。
提前介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出现滞留资金的主要原因是实际征地面积大于报批面积,而被征地农民要求按实际征地面积发放养老保障资金。2014年以来,市人社局多次与市国土局共同商讨对策,摸清全市征地项目获批情况,全面统计预存资金分配数据,形成台账,做到账目清、数据明,并联合请示市政府划拨专项养老保障资金,弥补实际征地与报批面积的差额部分。与此同时,由市人社局牵头,召集相关单位和区(管委会),明确按实际征地面积分配滞留资金的办法。由于提前介入,提前研究对策,问题解决的快,没有因此引发社会矛盾。
措施得力。制定《珠海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预存资金分配工作方案》,明确每一个滞留资金征地项目的责任单位,针对不同类别征地项目的滞留资金,提出有针对性解决方案。为找到分配滞留资金的有效路径,先选取一个征地项目,由市人社部门牵头完成滞留资金分配工作,形成示范案例供各区参考。事后,多次到各征地项目涉及到的区(管委会)当面了解困难,共同研讨解决措施。
分配方案符合实际。珠海市滞留资金分配进展快,得益于养老保险实现城乡全覆盖。充分调动征地项目涉及的镇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的积极性,做好统计和组织实施工作。按照各村人数确定资金分配总额,待资金划拨到位后,发挥村集体组织作用,由各村采取民主协商方式确定具体分配办法并进行公示,村民签订承诺书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