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社会治理专责小组工作制度
一、建立沟通联络制度。成立社会治理专责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社管部,负责专责小组日常工作和协调社会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和分管领导,并将名单报送市委社管部。各工作事项牵头单位每半年将工作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市委社管部,由市委社管部汇总后,向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报告材料,反映社会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阶段性成果,以及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年底各牵头成员单位对社会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向专责小组提交总结报告材料。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社会治理专责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前一阶段工作,部署下一阶段任务,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组织协调,对有关工作作研究分析,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
三、建立督导反馈制度。配合领导小组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到相关单位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确保领导小组和专责小组有关社会治理的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对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推进落实。
另:社会治理专责小组参与单位建议增加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科工科局、市教育局、市住规建局、市食药监局等六个单位。